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供销社要闻 >
供销社要闻 监管要闻 行业新闻 市场交流 政策法规 标准规范
供销社要闻 监管要闻 行业新闻 市场交流 政策法规 标准规范

关于印发《山东省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22 00:00 点击: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鲁供字[2008]11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供销社系统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供销社,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省社幼教中心、各出资企业:          现将省联社制订的《山东省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如文。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1:

         山东省供销社系统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省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根据4月30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5月14日省政府百日安全督查会议的统一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省安委会有关文件要求,省联社确定在全省供销社系统进一步开展好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督查组组成

        省联社综合督查组:由基建储运安全办公室、经济发展处、烟花爆竹协会组成,基建储运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主要负责对重点市、县供销社和重点企业单位进行抽查式督查。

        省联社直属单位督查组:由基建储运安全办公室、办公室、烟花爆竹协会组成,基建储运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主要负责对省联社直属单位和参股、控股单位进行全面督查。

        市供销社督查组:由市供销社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科(处、室)组成,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主要负责对直属单位和参股、控股单位进行全面督查;对县供销社和辖区内重点企业单位进行抽查式督查。

        县供销社督查组:由县供销社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科(室)组成,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负责对县属事业单位、基层供销社、企业单位和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进行全面督查。

        各级供销社督查组组长由同级供销社分管领导同志担任。

        二、督查时间和形式

        这次督查活动从现在开始至7月底结束。各级供销社督查组要按照本方案和《山东省供销社系统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附后)的要求,采取听汇报、查记录、看现场等明查暗访形式,对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督查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查与供销社主管部门抽查(或普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落实督查责任。      

        三、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内容
      1、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安委和省联社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分解和落实省联社2008年安全工作目标管理指标,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明电〔2008〕36号)和省联社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下发隐患排查治理具体实施意见,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及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对重大隐患整改销号情况。
      3.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4.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救援演练情况;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情况。
     (二)专项督查内容
       1、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2、车辆交通:打击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车辆技术状况、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情况;特别是幼儿园、学校交通用车车辆状况、驾驶员有效证件、身体体检合格、驾驶技术情况。

      3、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工艺管理、设备管理、仪表管理情况;企业特殊作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安全管理情况;企业开、停车安全管理情况;防火、防爆、防泄漏、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措施落实情况;加油(气)站设计、设施和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是否编制了科学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房危险等级和定员、定量的核定工作落实到位情况;危险工序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企业工房周边安全距离、工艺布局及工房防火墙是否符合要求;推动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烟雾类、摩擦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氯酸钾使用企业建立购买、销售、使用等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和经营违规烟花爆竹产品的现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制定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隐患治理经费保障和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制定和落实情况,建立和完善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与工作制度的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4、食品安全: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等环节卫生条件、卫生防护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状况;超市、购物中心、商场等的食品进销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进销货登记及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建立情况;餐饮业及学校、幼儿园等集体食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督等情况,是否建立了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等情况。

      5、建筑施工:房屋建筑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6、渔业船舶:渔业船舶持有效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情况;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和运行情况;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情况;渔业船舶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蟹笼、渔运等高危作业渔船及老旧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情况;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配备、持证上岗和胜任情况;渔业船舶遵守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