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供销社要闻 >
供销社要闻 监管要闻 行业新闻 市场交流 政策法规 标准规范
供销社要闻 监管要闻 行业新闻 市场交流 政策法规 标准规范

山东省供销社关于做好2009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5-18 00:00 点击:

 

山东省供销社

供销经字[2009]51号

关于做好2009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

工作的通知

 

各市供销社,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省外烟花爆竹生产(供货)企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庆云县发生重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情况通报》的精神,切实履行好供销社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职责,确保国庆六十周年庆典和全运会的顺利召开,维护全省安全稳定的大局,现就做好2009年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认真贯彻落实郭兆信副省长、曲植凡厅长在全省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各级供销社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出发,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职责,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协助公安、安监等部门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环节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二、切实加强省外调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实行省外生产(供货)企业备案制度,从源头上堵住非法产品,铲除“炸药库”隐患。近期,随着各地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力度的加大,省外主产区安全生产标准不断提高,部分不具备条件的生产厂家转移到偏远地区非法生产,以及我省周边地区的小作坊盗用合法企业资质,利用其产品价格低廉的优势,疯狂向我省倾销,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极大安全隐患。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省外调入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级供销社要把执行省外生产(供货)企业备案制度情况、省外调入烟花爆竹质量情况,作为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和安全检查的重点,切实抓好。

        三、加强对进入我省的省外烟花爆竹生产(供货)企业的资质审查,从严控制数量。进入我省销售的省外烟花爆竹生产(供货)企业,需经当地花炮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符合我省相关条件的资质审查后予以备案。省外烟花爆竹生产(供货)企业,要严格遵守我省的有关规定,只允许向具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资质的企业供货,严禁向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严禁向我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含有氯酸钾的烟花爆竹。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违犯规定的,除通知当地花炮主管部门外,取消其在山东的供货资格。

        四、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庆云县发生重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情况通报》的规定,严格执行“省外生产(供货)企业备案制度”,从备案企业中选择进货厂家,从源头把好安全关。要严格按照许可核定的储存能力和经营品种储存、经营。要严把产品质量关,不要因贪图蝇头小利,造成遗憾终身的大祸。购进烟花爆竹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严禁购进含有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严禁购进“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