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行业违法案例学习
案例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流向登记制度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10日,行政执法部门在对某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上报的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系统中的库存1785箱与该部门实际核查的6172箱数据严重不符,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第八项关于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于2023年2月10日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前整改完毕。
处理结果
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六项,行政执法部门对该公司罚款14000元。
专家评析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第八项规定,批发企业应当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
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记档案,并留存3年备查。批发企业在烟花爆竹购销活动中,应当依法签订规范的烟花爆竹买卖合同,建立烟花爆竹买卖合同和流向管理制度,使用全国统一的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如实登记烟花爆竹流向。批发企业购进烟花爆竹时,应当查验流向登记标签,并在产品入库和销售出库时登记录入。批发企业未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六项,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案中,某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批发企业,在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系统中的库存与实际核查的数据严重不符,违反流向登记制度,应当依据本条对其进行处罚。
案例二、无证经营烟花爆竹70余万元,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情简介
2022年1月6日,公安机关发现某花炮批发公司向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王某销售烟花爆竹70余万元。2022年5月21日,公安机关将线索移送至应急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立案后,经调查取证查明,某花炮批发公司向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王某销售烟花爆竹70余万元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急管理部门对该公司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烟花爆竹。
处理结果
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十)项,应急管理部门对该公司罚款1.6万元。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
专家评析
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应当经应急管理部门审批。禁止在城市市区布设烟花爆竹批发场所;城市市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当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合理布设。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企业应当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批发企业不得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不得向零售经营者销售礼花弹等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不得向无《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十项,责令其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案中,某花炮批发公司向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王某销售烟花爆竹,应当依据本条对其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本案中,王某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从某花炮批发公司购进后销售,非法购买并销售烟花爆竹70余万元,司法机关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中国烟花爆竹协会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