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 海口一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被处罚款9850元
发布时间:2024-06-12 16:20:15 点击:0次
南海网6月11日消息(记者 蒙健)6月11日,记者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获悉,因销售的烟花爆竹经抽检不合格,海口宏利达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被依法予以处罚款9850元。
据介绍,2024年2月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三江农产农业七队岐山头村坡地抽检吉祥条炮(爆竹)贰仟福(生产单位:万载县赣中花炮制造有限公司、产品名称(吉祥条炮)、规格型号:贰仟福、含量60盒、小炮每粒药量:0.06g、盒含药量:30g、生产日期:2023年04月17日),以及叁仟福(生产单位:万载县赣中花炮制造有限公司、产品名称(吉祥条炮)、规格型号:叁仟福、含量:40盒、小炮每粒药量:0.06g、盒含药量:30g、生产日期:2023年04月17日)。
经检验,上述批次烟花爆竹涉嫌质量不合格产品,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对此进行立案调查。
经执法人员调查,这些爆竹是去年12月份海口宏利达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从万载县某制造有限公司进货回来的产品。其中叁仟福(吉祥条炮)一共十九箱,货值3743元;贰仟福(吉祥条炮)一共六箱,货值1182元。总货值4925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认定,海口宏利达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涉嫌违反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此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9850元,没收25箱吉祥条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