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昆明市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报
发布时间:2021-06-10 14:12:00 点击:0次
为强化对我市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广大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2021年1月,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的13家烟花爆竹经销企业开展了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共计抽取了45批次的烟花爆竹产品,经检验,不合格产品23个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GB/T10632-2014《烟花爆竹 抽样检查规则》、GB19593-2015《烟花爆竹 组合烟花》、GB24426-2015《烟花爆竹 标志》、GB 21552-2008《烟花爆竹 黑火药爆竹(爆竹类产品)》、GB21553-2008《烟花爆竹 火箭(升空类产品)》、GB21554-2008《烟花爆竹 双响(升空类产品)》、GB/T 21242-2007 《烟花爆竹 禁限用药剂定性检测方法》等标准要求和经公开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分别对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
包装、标志、部件牢固性、引火线牢固性、引燃时间、结构与材质、主体稳定性、药种(氯酸盐定性)、药量、燃放性能。
本次抽查发现涉及的项目有23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涉及的不合格项为药量、结构材质、引燃时间、标志。
药量超过明示质量指标,在产品储运时,将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同时因燃放不安全导致人身伤害潜在风险增大。结构材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出现标准中限制组合类型以外的组合类型,出现不允许组合类型的组合烟花,在燃放时存在导致火灾,乃至危及燃放人员、观赏人员人身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引燃时间过短或过长会增加燃放者燃放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未明示生产日期、隐瞒计数类产品的具体数量,将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