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查处4家严重违法违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发布时间:2018-01-05 15:25:09 点击:0次
为打好打赢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保卫战,确保烟花爆竹生产旺季安全,浏阳市安监局持续密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检查。在近日的“双随机”专项执法检查中,4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被查出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均被依法从严从重进行查处。
1、浏阳市银江出口花炮厂
一、改变工房用途:1、43号空筒库车间职工从事组盆串引;2、47号空筒中转职工从事褙皮包装;3、吐珠筑药线13号空筒中转职工在从事罗马烛光筑药操作;4、9号筒子库堆放成品。
二、超限量储存:1、75号亮珠库限量500kg,实际存放亮珠128箱,折合药量1920kg;2、76号亮珠库限量1000kg,实际存放亮珠175箱,折合药量2625kg;3、77号亮珠库限药量1000kg,实际存放亮珠药177箱,折合药量2655kg;4、78号黑库限量1000kg,实际存放粒状黑火药54件,粉状黑火药137件,折合药量4775kg;5、78-1引线库限药量500kg,实际存放引线150件,折合药量1050kg。
三、违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15号筑药职工彭某英特种作业操作证于2017年8月18日到期未经复训合格仍从事生产;2、19号筑药职工黄某明不能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
四、安防设施不合格:20号、21号、30号药饼中转和17号药物中转门锁未配备B级锁。
五、安全管理不到位:5号、6号成品库堆码超高。
处理措施:责令彭某英、黄某明当场撤离工作岗位,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责令亮珠线、内筒线继续停产整顿;责令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并依法立案查处。
2、浏阳市澄潭江祝佳鞭炮烟花厂
一、安全管理不到位:1、和药过夜,80号药物中转存放10桶前一天混合好的粉药;2、检查当日9时10分,一村民在亮珠线和吐珠线结合部吸烟。
二、员工违规操作:1、81号造粒间,职工将一桶粉硝放在工房外右边,一桶亮珠芯子放在左边;2、职工违章将亮珠芯子晾晒在87号筛选间外的风雨走廊内;3、19号、20号、10号包装车间工房门口和工房外堆放喷花半成品药饼和成品。
三、超限量储存:101号黑药库限量1000公斤,实存黑火药4475公斤;38号黑火药中转限量100公斤,实存黑火药550公斤。
处理措施:责令药物线停产整顿,并依法立案查处。
3、浏阳市嘉美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一、职工违规操作:1、114号亮珠中转职工违规在工房门口,将亮珠倒入药桶;2、71号造粒间存在人员交叉超员现象,并将药物藏在操作间泄爆口外。
二、安全管理不到位:1、15号包装车间过道上堆放成品阻塞通道;2、106号组装装药工房半成品摆出工房;3、59号药物总库值班室未按规定安排人员进行值守;4、视频监控显示的工房用途、栋号和时间,与实际不相符;5、110号药物中转间后方存放药物2桶,且工房结构与图纸设计不相符,防护屏障不符合要求。
三、安防设施不合格:1、组装装药线药饼中转、原材料库未换b级锁;2、生产区围墙不完善。
四、改变工房用途:1、87号化工原材料中转存放5件军工粉;2、61号黑药库无围墙,存放黑火药183件、余废烟雾内筒35件。
五、防静电措施不达标:1、亮珠储存未使用防静电盆;2、组装装药员工未穿戴防静电工作服。
处理措施:责令停产整顿,并依法立案查处。
4、浏阳市品超出口花炮厂
一、超许可范围生产:该厂许可生产双响为C级(2.5mm),实际生产B级(3.0mm)双响;有双响许可类别无专用双响生产线,在筑药线生产双响,导致生产流程不畅,严重超量;没有B级的双响仓库,将600件B级成品存放在13号1.3级成品中转库内。
二、超限量储存:65号药饼中转、63号药饼中转、50号药饼中转、54号药饼中转超药量存放。
处理措施:责令立即停止双响炮产品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