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曝光台

临沂市对两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发布时间:2017-07-29 11:19:00 点击:0

       2017年4月12日,临沂市政府组织公安、安监部门对群众举报的临沂市兰山区吉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等9家批发企业非法组织生产行为进行了突击检查。经查,在临沂市兰山区吉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5号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内查获半成品89箱(烟花类效果件54箱、共20643发;地面喷花28箱;绳子等杂物品7箱),兰陵县家家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14、15号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内查获无内包装的组合烟花1157件。7月7日,根据临沂市公安机关调查结果,临沂市安监局对上述2家涉案企业实施行政处罚,临沂市公安机关对浏阳市逗逗烟花制作有限公司职工胡教成依法实施治安管理处罚。
       随着我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在市场和利益驱动下,个别批发企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暴露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唯利是图,无视他人生命安全,为所欲为的恶劣行径,也暴露出“打非治违”工作不同程度地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的现象。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细化工作措施,依法严管重罚,彻底把这种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各类事故发生。
来源:山东安监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