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威海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威海网22日讯(记者 杨慧)日前,记者从市安监局了解到,当前我市正在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行动从2016年11月开始至2017年2月结束。
此次行动由市安监局组织的省级烟花爆竹专家及属地安监局联合开展,着力解决烟花爆竹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014年底,威海市原有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就已经完全退出生产领域,所以我们这次就是重点整顿检查全市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前段时间我们已经基本完成了对全市8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检查,对储存场所的仓储安全条件(防护屏障、防火、防雷、防静电)、超量和无序堆放等行为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复查。”市安监局危化品监管科科长戴丽君表示,检查过程中严格遵循“六严禁”“两关闭”和“三严禁”的原则。
“六严禁”,即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等级标签的产品。
“两关闭”,即关闭存在“上店下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群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
“三严禁”,即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去年全市共有烟花爆竹零售点723家,为了减少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隐患,今年,我们将继续遵循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要求,逐步压缩零售点的数量,核发许可时将重点核查零售点的周边安全距离。”戴丽君介绍。
记者了解到,市区范围内,2017年度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有效期为30天,自2017年1月13日起至2017年2月11日(农历腊月十六至次年正月十五)止,零售许可证到期后,零售经营者要依法终止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并于7日内将零售许可证送至发证机关依法注销。
“我们要求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点必须签订《烟花爆竹安全承诺书》,同时在零售点审批中如果发现申请者上一年度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将取消本年度的申请资格。下一步我们将针对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戴丽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