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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台(2016年5月13日-5月19日)

发布时间:2016-05-23 15:39:00 点击:0

序号
企业名称
法定
代表人
所在
乡镇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处罚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记分分   值
1
浏阳市和盛出口花炮厂
张运标
文家市镇
87 号称料间改变工房用途存放军工粉 5 袋,计算药量125 公斤; 93 号压药柱间特种作业人员许 ×× 无证上岗; 106 号亮珠库限药量 500 公斤,实际存放 2300 公斤; 93 号工房限药量 1.5 公斤,实际领取药物 20 公斤。
处罚款贰万元。
6
2
浏阳市高坪雄辉花炮厂
张仁雪
高坪镇
135 号药饼中转间限药量 40 公斤,实际存放药物 533.7公斤,其中存放药饼计算药量 529.7 公斤、存放开包药4 公斤; 70 号空筒中转间属无药工房,实际 2 人在内从事褙皮作业,存放半成品 85 盘。
处罚款壹万元。
5
3
浏阳市正牌纸业有限公司
傅新宽
关口
街道
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制度,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未组织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未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处罚款壹万元。
2
4
浏阳市新彩虹烟花制作有限公司
杨培兵
古港镇
97 号药柱中转间(限量 60 公斤)门口前坪晾晒药柱 24盘,计算药量 72 公斤; 84 号药饼中转间门口停放一辆运输板车,车上滞留内筒 25 饼(计算药量 6.25 公斤)未及时入中转间存放。
处罚款壹万元。
2
5
浏阳市沙市秧田机砖厂
刘细华
沙市镇
浏阳市沙市秧田机砖厂《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湘) FM 安许字〔 2012 〕 A327 号)有效期: 2012年 10 月 31 日 至 2015 年 10 月 30 日 。 2016 年 4 月29 日 安全监管人员发现,浏阳市沙市秧田机砖厂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组织生产,共组织 38 人分别从事制坯、烘干、烧制等工序作业。
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并处罚款伍万元。
许可证到期
6
浏阳市太平工艺烟花厂
赵平国
集里街道办事处
97 号亮珠库限药量 1500 公斤,实际存放亮珠计算药量5064 公斤; 98 号黑药库限药量 1000 公斤,实存黑药计算药量 3200 公斤; 72 号样品装药工房限员为 1 人,实际 2 人在工房内作业; 90 号干燥散热工房限员为 1人, 4 月 26 日 实际 2 人在工房内作业。
处罚款贰万元。
6
7
浏阳市金鑫鞭炮烟花制造销售有限公司
郑立新
普迹镇
未建立健全视频监控等管理制度,对职工改变工房用途,在亮珠晒坪内包装亮珠的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和消除。
处罚款壹万元。
2
来源:浏阳市安监局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