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第三批列入“黑名单”管理的烟花爆竹企业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16-07-07 15:06:00 点击:0次
根据《浏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质量管理“黑名单”制度》(浏安发〔2015〕21号)的规定,现将我市2016年第三批列入“黑名单”管理对象的烟花爆竹企业公示如下:
一、浏阳市瑶金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7日检查发现,该厂《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违规继续组织生产。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浏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质量管理“黑名单”制度》第三条第4项规定,拟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二、浏阳市美伦乐花炮厂
2016年5月28日检查发现,该厂《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违规继续组织生产。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浏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质量管理“黑名单”制度》第三条第4项规定,拟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三、浏阳市澄潭江骏马花炮厂
该厂西源生产线将散装小型烟花产品(手雷)发放到农户杨某、叶某家进行包装作业。依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记分标准累计记分9分。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浏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质量管理“黑名单”制度》第三条第1项和第4项规定,拟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本公示发布后,如对审定结果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书面材料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行政中心附一栋二楼安监局3211办公室
联系电话:83601948
浏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