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第一批列入“黑名单”管理的烟花爆竹企业名单公告公示
浏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6年第一批列入“黑名单”管理的
烟花爆竹企业名单公告公示
根据《浏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质量管理“黑名单”制度》(浏安发【2015】21)的管理标准,现将我市2016年第一批列入“黑名单”管理对象的烟花爆竹企业公式如下:
一、浏阳市新沙花炮厂
2016年3月2日,浏阳市新沙花炮厂发生一起火药爆炸事故,当场造成两人死亡。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浏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质量管理“黑名单”制度》第三条第二项规定,拟列入安全生产 “黑名单”管理。
二、浏阳市杖冲鹏程花炮厂
该厂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2015年12月10日止,2016年1月6日检查发现,该厂仍在继续组织生产。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浏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质量管理“黑名单”制度》第三条第二项规定,拟列入安全生产 “黑名单”管理。
本公示发布后,如对审定结果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书面材料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行政中心附一栋二楼安监局3211办公室
联系电话:83601948
浏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