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启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 1月20日前停产
导读:近日,河北省启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各地由公安、安监等部门联合组成“打非治违”工作组,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要求,全省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2016年1月20日前实施全面停产,严防私自生产。
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月20日前实施全面停产
河北省安委办近日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较大事故的通报》时提出,2015年11月以来,四川、河南先后发生2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引发的较大爆炸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7人受伤。当前正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旺季,为深刻吸取上述两起事故教训和我省宁晋“7·12”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河北省安委办要求,各地要迅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县、乡两级政府“打非”责任,实行“市干部包县、县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责任制。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排查力度和频次,在春节前,集中组织1-2次全面检查,严防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严厉打击。
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监管
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和执法监察。严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包分包、一证多厂、挂靠生产、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三超一改”等行为,严防超能力、突击生产,严禁生产“超标”“非标”违禁产品和委托加工、冒牌贴牌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强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批发企业和零售点的日常检查,严禁出租、出借、转包、分包烟花爆竹仓库,严禁一证多营,严禁零售点流动性销售烟花爆竹。
强化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运输非法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加大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监管执法力度,在重要路口设置关卡和人员,依法严肃查处未经许可运输和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尤其严禁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倒查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坚决捣毁非法来源。依法严肃查处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非标品种、超规格产品等违法违规燃放行为。
永年严查烟花爆竹市场
图为民警在永年县一家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检查。
春节临近,永年县公安局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加大对生产、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力度,严防非法、假冒伪劣烟花爆竹流入市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河查获两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
春节临近,为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为广大群众欢度节日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河北三河市公安局整合警力,对辖区重点部位开展滚动式排查整治。近日,三河市公安局成功查处两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收缴740箱烟花爆竹,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
1月11日12时许,三河市公安局燕郊派出所民警在检查工作中发现,辖区村民张某某在自家厢房内,非法储存大量烟花共计419箱,共约6285公斤。由于张某某违反国家关于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并依法收缴其非法储存的419箱烟花。
1月10日15时许,三河市公安局皇庄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在辖区某村一超市库房内存放大量烟花爆竹。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321箱,并对超市负责人予以行政拘留。
赞皇:家中堆放烟花爆竹370余件 民警及时收缴
1月14日,记者从赞皇县公安局获悉,当地警方根据线索,迅速行动,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查获礼花弹1050枚、雷弹2100枚、双响1000根、鞭炮340万头、组合烟花223件。
1月初,赞皇县公安局在工作中获得线索,石家庄市栾城区周家庄村有人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该局治安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将这一情况向石家庄市公安局汇报,并迅速展开前期侦查工作。经大量工作,1月12日晚,时机成熟,在市局危爆大队的带领下,赞皇县公安局组织精干警力对栾城区周家庄村周某家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非法烟花爆竹30余件,并迅速将犯罪嫌疑人周某、郭某抓获。随后,办案民警在周某亲属家中查获非法烟花爆竹340余件。
案发现场,包括礼花弹、雷弹、双响在内的300余件非法烟花爆竹堆放在居民区,一旦遭遇火星引发爆炸,后果不堪设想。办案民警迅速联系赞皇县烟花爆竹公司,调配车辆及专业人员,连夜转运,迅速排除了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