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经销牌非法售爆竹 7商家被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07-02-01 00:00:00 点击:0次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王寺街道7家商店因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一周前被公安等执法部门检查后要求进行整改。1月30日,记者随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和质监、供销社部门的执法人员再次来到王寺街道,这7家店仍在无证经营销售烟花爆竹,执法人员依法将其烟花爆竹全部收缴。
30日中午,执法人员在王寺街道看到,上周被检查要求整改的7家商店仍然在无证销售烟花爆竹,而这些商店老板给执法人员拿出的都是过期的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许可证。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每家商店门上挂着的烟花爆竹定点销售牌,是他们自制的。现在还没到统一销售的时间,他们却违反规定开始销售烟花爆竹。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7家经营烟花爆竹的商店都紧挨着,而按要求经营点之间必须相隔50米。7家商店后面的小仓库里,堆放着大量烟花爆竹,且没有任何安全设施,和电视机等电器的电线混在一起,十分危险。
执法人员对这7家商店开具了行政处罚通知书,并当场将其烟花爆竹全部暂扣。
(记者:张小乙、侯树金 实习生:武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