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0多件摔炮分三次被销毁
发布时间:2008-05-06 00:00:00 点击:0次
5月4日,伴随着“噼里啪啦”的阵阵响声,2200多件摔炮分3次,在河南省许昌县灵井镇兴元铺村一废弃工厂内被集中销毁。这些摔炮属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灵敏度很高,轻轻撞击就可能引发爆炸。
5月2日,许昌县公安局灵井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后,在这个废弃工厂的库房内,查获非法储存的3000多件鞭炮、雷鸣炮、摔炮、大型礼花弹等,案值100余万元。经查,这批烟花爆竹属非正规渠道进货。当晚,除2200多件摔炮外的1600多件烟花爆竹,被专业公司用专业运输车辆运走,暂存在专用的仓库内,待案件查清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在许禹公路兴元铺段路北,有一处不太显眼的大院子。每天夜里,很晚的时候还有货车进进出出,不知道在运些什么。如果是正常的运输,运的东西又不违法,咋不白天运呢?村民们有疑问,于是报警。
许昌县公安局灵井派出所民警进院一看,有了意外发现:一排整整6间库房,全部放满了烟花爆竹,一一清点后,竟有3800多件。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
经过调查,这批烟花爆竹属非法储存。为安全起见,警方联系了一家专业公司,将1600多件烟花爆竹运到专用仓库暂存。
“慢点儿,慢点儿,一定要轻拿轻放!”5月2日13时50分许,这家专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开始进行装运工作。由于烟花爆竹类型不同,大小不同,大家也是格外小心。运到仓库后,工人再小心翼翼地搬下来。直到5月3日1时,这批装了10辆车的烟花爆竹才被全部运至专用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