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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火药引线危害公共安全被诉

发布时间:2008-09-06 00:00:00 点击:0

   据法制快报9月4日兴业讯 致富要走正道,这个道理谁都明白,但玉林市玉州区大塘镇的周某和城西街道的李某兄妹,看好烟花爆竹市场的高额利润,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捷径:在偏僻的乡下设厂生产烟花爆竹的火药引线,既可以避开有关部门的检查,又可以快速致富。不料他们的如意算盘落空了,近日,兴业县检察院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将3人推上被告席。

    2007年5月至今年1月底,周某伙同李某兄妹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租用兴业县北市镇万龙村连塘自然村的民房,以个体作坊的形式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引线。今年1月30日,当地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将正在进行非法生产的3人当场抓获,缴获一批配制好的黑火药、成品火药引线及引线机、过浆机等物品。公诉机关认为,周某等3人违反国家对爆炸物品的管理规定,非法制造爆炸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有关规定,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辛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