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庆烟花烧了屋 厂家赔偿五万五
婚礼时燃放烟花本是为了增添喜庆的气氛。谁料购买的烟花没有经过烟花公司合格认证,燃放过程中竟出现横射现象,引起两间3层楼房的二三两层起火被烧毁,不但给婚礼的喜庆气氛蒙上一层阴影,还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近日,浙江临海市工商局、市消保委就调解了一起因烟花横射引起房屋着火的消费投诉,消费者获得55000元赔偿款。
2008年12月5日是仙居县方女士的大婚之日,在一阵烟花爆竹声中她带着甜蜜的笑容坐上前来迎亲的婚车,哪知车子刚驶出10来分钟,方女士脸上的笑容就被打来的一个电话带走了。原来刚才有烟花横射进屋子,引起房屋着火,待被发现,火势已大,等到消防部门赶到将火扑灭,两间3层楼房的二三两层已被完全烧毁。方女士怀疑购买的烟花存在质量问题,当天就和出售该烟花的临海某礼花经营部负责人罗某联系,双方协商未果。
2008年12月8日,方女士赶到临海市工商局、临海市消保委要求帮助调解。工作人员接到投诉以后,第一时间赶到仙居进行实地查看,并和当地消防部门联系,详细了解当时烟花燃放和房屋起火的情况,稳定消费者情绪,认真估算损失程度。同时向有关专家咨询这种状况出现的原因,初步断定这场大火确系由烟花质量存在问题所引发。另一方面,立即和该礼花经营部负责人、烟花生产厂家联系,查清有关购销情况。原来这些烟花由湖南省浏阳市某烟花厂直接送货给我市某礼花经营部,并未经过临海市烟花公司的合格认证。经过多方调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生产厂家赔付,礼花经营部先行垫付,赔偿消费者各项费用共计55000元。
春节将至,又到一年烟花爆竹销售旺期,市工商和消保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儿”:一是要选择到合法的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仔细检查厂名、厂址、提示语、中文说明等产品标志,不要购买危险性大、属于“三无”的烟花爆竹;二是要在空旷平坦、无障碍的户外场地和可以燃放的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燃放时严格按照说明操作,儿童在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有成人监护;三是烟花爆竹在燃放过程中出现异常现象,要在明确原因后再行处理,燃放时做好安全工作,将悬挂在户外的可燃物事先清理。
(作者:柳光辉、彭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