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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运输手续5万元正规烟花产品被暂扣

发布时间:2009-01-12 00:00:00 点击:0

 
来 源:[] 编 辑:[国际烟花网] 时 间:2009-1-10

  “我经营的烟花爆竹都是从宜兴正规公司进的,产品也不是‘私货’,是质量合格的品牌烟花。我的店也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我就是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拉走我的烟花?”1月8日上午9时许,江苏常州市武进人黄军(化名)来到本报投诉,称他在武进区湟里镇经营的正规烟花爆竹专卖店受到警方查处,近5万元的烟花被拖走。

  据他说,“1月7日10点左右,六七个民警来到我的店里,先是向我出示了警官证,然后告诉我有人举报我经营的烟花是‘私货’,要进行检查。我就向他们解释说我是合法经营户,而且店里的烟花都是宜兴一家公司的合格产品,我给他们看了发票等相关票证。”黄军说,任凭自己怎么解释,他们就是不听,很快让人把店里的烟花全部装上两辆卡车,拖走了。

  8日上午,记者陪同黄军来到武进区公安局治安大队了解情况。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目前案件还在调查之中,公安机关并没对黄军进行处罚,查获的烟花也都只是暂扣。民警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黄军的货是由宜兴进的,跨市购置危险化学品需要购买人或销售单位到购买地公安机关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也就是俗称的“路单”,因为黄军拿不出“路单”,所以警方依法对这批烟花实施暂扣。

  黄军承认自己的确没有“路单”,但同时也表示“前两年从常州几家公司进货,也从没听说有什么‘路单’,而且送货的车子也都是普通卡车,并非专用的危险品车。”至于自己为什么要舍近求远,到宜兴进货,黄军向记者吐露内情,“去宜兴进货实在是因为武进的烟花价格太高了”。

(童华岗、韩中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