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花炮炸瞎左眼 男孩儿获赔20万
发布时间:2009-07-31 00:00:00 点击:0次
记者7月27日了解到,内蒙古包头市12岁男孩儿范曦被礼花炮炸瞎左眼后,历经两年多艰难诉讼,最终获得赔偿20.0658万元。至此,这场历时28个月,先后4次开庭审理的人身损害赔偿案画上了句号。
2007年3月4日19时许,家住包头市青山区的12岁男孩儿范曦燃放礼花炮时,礼花炮就地爆炸炸瞎其左眼。范曦父母将礼花弹的生产厂家山西省浑源县鸿鑫烟花鞭炮厂和经销商告至青山区人民法院。在一审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后,范曦父母又上诉至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此案发回青山区人民法院重审。今年3月16日,青山区人民法院判令山西省浑源县鸿鑫烟花鞭炮厂赔偿范曦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共计20.0658万元。
判决书下达后,山西省浑源县鸿鑫烟花鞭炮厂不服,又上诉至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7月13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该烟花鞭炮厂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法院判决结果。
(记者 高瑞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