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取缔非法烟花爆竹零售点25个
发布时间:2014-07-14 00:00:00 点击:0次
宿迁安监局讯: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淡季,天气进入高温、多雨季节,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淡季安全管理,我市采取部门联动、暗访抽查等方式,保持严查、严防的高压态势,确保隐患排查落到实处。
要求全市6家烟草爆竹批发企业立即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储存仓库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消防设施配备、通风、防潮、防雨、防漏、防盗、防小动物进入等措施落实情况。要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应消除经营淡季思想放松的现象,加强对零售网点店内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上的规定进行存放,严禁超量存放。在销售淡季期间,不进行营业的,将未销售的产品运至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仓库储存,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经营场所的安全。
今年4月中旬,市安监局对全市6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了安全检查,重点围绕产品质量是否合格、流向登记是否健全、买卖合同是否详细、库区管理是否规范等方面查找不足,从严加强淡季安全管理工作。并邀请江苏省乡镇企业烟花爆竹安全质量监督检测公司两名专家,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对12个生产厂家的46种产品进行了检测,均不含禁用药物,产品质量合格。
今年5月上旬,市安监局会同各县区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对执法收缴产品、燃放残次品4400余件进行了销毁工作,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截止目前,由市安监、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带队,成立4个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检查方式,先后对全市6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和127家售点进行专项检查,共排查各类隐患72处,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34份,取缔非法零售点2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