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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对发生事故的烟花厂和安全评估公司进行顶格处罚

发布时间:2015-10-12 00:00:00 点击:0

 

 

浏阳日报讯(记者欧阳稳江)“浏阳市盛典出口烟花制造厂罚款49万元,主要负责人罚款2万,亮珠线车间主任罚款0.5万,专职安全员罚款0.5万,金能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评价项目负责人罚款2万元……”近日,记者从市安委办获知,我市盛典出口烟花制造厂“7.22”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出具。报告指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是导致事故的根本,从企业本身到相关人员甚至安全评估公司均受到了顶格处罚。


7月22日,位于社港镇的浏阳市盛典出口烟花制造厂发生一起火药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部分工房设施受损,直接经济损失90万元(事故罚款除外)。


事故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我市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了处理建议。


市安委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自2014年12月1日实施新安法以来事故企业所受到的最严厉处罚,这意味着对安全生产“严查严管、严处严罚”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来源:浏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