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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烟花爆竹质量检查 产品合格率为86.4%

发布时间:2007-08-27 00:00:00 点击:0

     8月23日,四川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了6-7月全市烟花爆竹的检查情况,企业合格率72.2%,产品合格率86.4%,监督抽查的产品均未发现使用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情况。

  这次监督检查对全市11家生产企业的22个批次烟花爆竹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其中合格企业8家,企业合格率为72.7%;监督检查品种涉及烟花、爆竹2大类的7个小类,即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旋转升空类、吐珠类、爆竹类、组合烟花等,其中合格产品19个批次,产品合格率为86.4%。

  检查中,发现有部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按国家标准规定组织生产,所抽爆竹类产品10个批次产品中,合格8个批次,不合格2个批次,合格率为80%。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引燃主体时间过短,这些不合格产品将直接给燃放人员带来安全隐患;抽烟花类12个批次产品中,合格11个批次,不合格1个批次,合格率为91.7%。不合格项目为引燃主体时间过长、烧成率不合格等。

  据成都市质监局的人员介绍,对于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将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期间,被检查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销售。企业在整改工作完成后,向市质监局监督处提出书面产品复查申请,经复查合格方能生产和出厂销售。

(记者:姜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