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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严禁娱乐场所室内燃放任何烟花爆竹

发布时间:2008-09-24 00:00:00 点击:0

        深圳9·20火灾事故教训惨重。9月23日下午,湖北武汉市委、市政府连续召开三次消防安全专项会议,在全市范围内紧急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大整治行动。即日起至10月23日,将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所有演艺、歌舞、酒吧等娱乐场所将被禁止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包括冷烟火。

  重点整治5类场所、10类隐患

  据通报,今年以来,武汉市共发生火灾3159起,火灾直接损失700多万元。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针对人员高度集中的5大类火灾高危场所,分别为: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以及互联网服务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
  整治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值班、巡查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舞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场所要求,用油、用气、用火是否规范等10类火灾隐患。
  整治期间,成立全市专项整治办公室,每3天将向市政府上报一次整治情况。

  整改不到位一律停业

  武汉市消防局负责人在23日会议上通报,深圳“9·20”火灾事故起火原因为该俱乐部演职人员使用自制礼花弹手枪发射烟花,引燃天花板的聚胺脂泡沫所致。而据消防部门介绍和记者调查了解,目前,在武汉市的一些演艺吧和酒吧等娱乐场所,也大量存在使用类似烟花增加表演效果的节目。

  为此,市防火领导小组要求,从即日起,所有娱乐场所严禁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包括冷烟花。公安消防部门也将强力督促娱乐场所消除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反复出现隐患的一律停业。

  此外,娱乐场所内的舞台幕布不得使用可燃、易燃材料,不能随意扩大营业面积。对于存在火险隐患拒不整改的,要坚决采取责令停业停产措施,行政拘留责任人,依法实施重处重罚。
 
(记者:蔡鹏飞、李海夫 通讯员: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