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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烟花爆竹产品合格率不到六成 公布22家不合格企业名单

发布时间:2009-01-07 00:00:00 点击:0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监局于1月6日召开2008年全区烟花爆竹监督检查不合格企业产品质量分析会议,主要针对2008年在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自治区定期监督检查中出现的不合格产品和企业作了详细分析。同时,相关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管理专家进行了现场授课,全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技术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考试。

广西烟花爆竹产品合格率不到六成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2008年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统计中,广西烟花爆竹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合格率为58.62%,比全国平均合格率低17个百分点。在此次专项抽查中,国家共安排抽查广西南宁、桂林、梧州、玉林、贵港、钦州、北海等7个市的29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合格企业有17家。

    此外,在定期监督检查中,有关部门去年共对南宁、来宾、桂林、梧州、玉林、贵港、贺州、百色、钦州、河池、北海、防城港等市的14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施定期监督检查,共抽样检验148批次,合格63批次,合格率为42.6%,定检覆盖率为86.7%。

公布不合格企业名单  狠抓烟花爆竹质量

    针对去年抽查中反映出的问题,自治区质监局要求对抽查中产品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行政,加大对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的查处和曝光力度,从源头上把好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关。同时,广西烟花爆竹企业要按照《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整改到位,按时提交整改报告和复查申请。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苏彩和处长表示,要扎实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不合格企业处理工作。春节之前,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还将联合安检部门对全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专项督查,对检查中不合格的产品要即刻予以封存和销毁;对已经流入市场的不合格产品通知企业及时收回,并进行有效处理;对整改不合格的企业,一律责令其停产整顿,“烟花爆竹产业的首要是质量安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08年广西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合格率偏低,主要存在:标志不全;未标明产品等级类别;无警示语;引火线引燃时间不够;燃放性能差;违规使用氯酸盐;装药量超标等5个问题。

    广西质监局相关人士认为,造成广西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多数企业沿用老传统生产工艺,设备状况、环境条件差,无法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某些企业无必备的检测仪器设备,生产出来的产品未按规定进行出厂检验;生产工人素质不高,对产品标准理解能力差,未按标准要求进行生产等。

2008年自治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抽查17家不合格生产企业名单:

荔浦县花炮厂(桂林)

荔浦县聚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荔城花炮厂(桂林)

荔浦县第一炮竹厂(桂林)

岑溪市归义镇思塘村炮竹厂(梧州)

陆川县青湖龙岭炮竹厂(玉林)

陆川县平乐镇富荣烟花炮竹厂(玉林)

兴业县小平山烟花爆竹厂(拒检)(玉林)

平南县六陈镇登塘炮竹厂(贵港)

平南县六陈镇新百炮竹厂(贵港)

平南县六陈炮竹二厂(贵港)

平南县六陈镇社口炮竹厂(贵港)

平南县新和烟花炮竹厂(贵港)

平南县武林镇炮竹厂(贵港)

浦北县北通清湖花炮厂(钦州)

浦北县南洋烟花公司2家(钦州)

合浦县山口宝树烟花炮竹厂(北海)

合浦县石康炮竹厂2家(北海)

2008年省级专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外省移送涉及广西抽查5家不合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名单:

广西灵山县檀圩谢赖花炮厂

灵山县五利烟花爆竹厂

广西灵山县檀圩永新花炮厂

广西合浦闸口第二烟花炮竹厂

广西灵山县颖达花炮厂
 
(记者:陶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