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09年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分析及采取的措施
一、2009年1至5月份河南省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情况及原因分析
今年1至5月,河南省共发生6起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15人受伤。具体情况如下:1月2日,驻马店市上蔡县杨集镇赵寨村发生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3人死亡,3人受伤;1月11日,周口市沈丘县闫庄花炮厂发生爆炸事故,2人死亡,5人受伤;2月28日,漯河市郾城区永顺花炮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4月22日,沈丘县北郊乡前寨花炮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4月25日,河南航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5月1日,驻马店正阳县寒冻镇台子寺村非法转运火药过程中发生燃烧,6人轻伤。其中,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2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发生爆炸事故4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两项指标分别上升17%和11%(2008年1至5月份共发生烟花爆竹事故5起,死亡8人)。省长郭庚茂、常务副省长李克、副省长史济春、秦玉海等领导同志对6起事故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采取坚决有效措施,遏制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多发势头。截止目前,6起事故的善后和死伤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已经结束,事发地社会大局稳定。
河南省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发生和多发势头,再次向我们敲响了警钟,表明我们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打非”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我省已经布置了从6月1日开始,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全省夏季高温雷雨季节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活动,彻底进行整改,遏制事故发生。
河南省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利益驱动是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产生的根本原因。河南省是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在目前经济发展不均衡的条件下,尤其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大量农民工回乡的情况下,一些欠发达的偏远山区、农区的部分农户就把投入少、成本低、见效快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作为摆脱贫困的主要渠道,一遇时机,就从事非法生产牟取暴利,置烟花爆竹生产的法规和政府打击的要求于不顾。二是查处违禁药物工作机制不完善,违规使用氯酸钾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经调查,今年发生的烟花爆竹爆炸事故中有2起是使用氯酸钾造成的。氯酸钾成本低、来源渠道广。合法正规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已严禁使用氯酸钾,但非法生产者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自然选择氯酸钾,尤其是氯酸钾的流通渠道的产、供、销链条在一些地方未被有效斩断,导致了非法生产行为屡禁不止。三是全省“打非”工作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事故处理力度不够。主要体现在一些地方政府的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追究缺乏警示作用,缺少加强引导、发展替代产业、解决富余劳动力就业和群众致富的治本之策。四是“打非”工作长效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在解决基层监管实际问题上力度不够,缺少专门机构和力量,尤其是乡镇一级监管执法力量薄弱。五是河南省与周边邻省结合部烟花爆竹传统产区较多,非法生产跨界转移、流动频繁,机动性、隐蔽性强,缺少“打非”手段和专门队伍。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对策
我省将认真吸取上述事故的深刻教训,站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正确认识烟花爆爆竹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围绕“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工作大局,一手抓合法企业的规范提升,一手抓非法生产的严厉打击,把安全生产的两个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实行行政问责,严格责任追究,有效预防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确保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
(一)严肃查处事故,举一反三,发挥警示作用。省政府安委会明确要求:对发生一起非法生产爆炸事故的乡、镇,追究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对一年内发生两起爆炸事故或较大以上事故的县(区、市),追究县(区、市)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起到处理一起事故,教育大批干部的作用。通过严查事故,举一反三,发挥警示作用。今年发生的事故有四起已经结案,一名县级领导干部和九名乡科级以上干部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一人被刑拘,六名业主被刑拘,其它两起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正在进行之中。
(二)立即行动,开展夏季高温雷雨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省局已经发出通知,从六月一日至三十日,组织企业自查、市局互查、省局抽查等活动,突出重点,严防死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重点县、乡“打非”责任,确保夏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突出工作重点、消除事故隐患。今后,要对发生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地区实行重点管理,对其政府领导建立定期约谈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实行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片、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十户联保的排查责任制,使“打非”行动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人,横向到底、纵向到边、不留死角。
(四)加强工作协调,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省政府将进一
步发挥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在烟花爆竹“打非”行动中的牵头协调作用,通过加大督导督查力度,督促全省各级政府加强对“打非”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工作支持,通过明确分工任务,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协调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不断完善“打非”工作联合执法机制,通力配合,齐抓共管,始终保持“打非”行动的高压态势。
(五)加大科技装备投入、加强信息经验交流。继续督促全省各主产区配备推广药物探测设备、防护用品和检查车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通过加强对打非工作的督导检查,编发简报,沟通信息,交流经验,总结探索工作规律,促进全省“打非”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六)深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严查违规销售、使用行为。在严格检查、规范有证合法生产企业烟花爆竹原材料来源渠道的同时,要求各地尽快建立健全和完善氯酸钾销售、购买和使用登记制度,对氯酸钾的销售流通实行市场集中监管,并将氯酸钾专项治理行动与打非工作相结合,一旦发现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或销售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坚决倒查其来源,依法从严处罚,彻底堵塞非法生产的原材料流通渠道。
(七)整顿提升烟花爆竹产业,消除非法生产空间。坚持谋划长远,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对河南省烟花爆竹产业统筹规划,严格准入,提升规模,严格监管,确保安全发展目标的实现。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即到2013年,我省烟花爆竹安全与发展实现5大目标:一是控制企业总量,提升产业集中度,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控制在60家以内,产值达到12亿元;二是全面整合烟花爆竹行业资源,培育3至5个集科研、生产、销售、配送、燃放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三是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行业指标以内,所有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要求;四是危险工序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主要产品工艺水平接近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五是全行业全面禁止使用氯酸钾,实现我省烟花爆竹行业本质安全的跨跃。同时,积极鼓励已退出烟花爆竹生产领域的地区,努力为部分困难群众寻找替代产业,提供优惠扶持政策,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尽快消除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的环境和空间。
(八)深入发动群众,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烟花爆竹安全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严重危害性,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地区要常年坚持设立并向社会公布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举报电话,完善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形成全民参与、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态势,把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